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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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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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以Bi计算) |
每袋相当于饮片20克 |
生产企业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50 |
国药准字Z19990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行气活血,和胃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慢性胃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分别于三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胶体果胶铋。 |
荜澄茄、川棟子、醋延胡索、酒大黄、黄连、吴茱萸、酷香附、香橼、佛手、海螵蛸、煅瓦楞子。辅料为糊精、三氯蔗糖、低取代羟丙纤维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