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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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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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党参方) |
0.35g*48片 |
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934 |
国药准字Z2005469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自汗。 |
养心养肾、调补任冲。用于更年期出现的夜寐不安,心悸、耳鸣,多疑善感,烘热汗出,烦躁易怒,腰背酸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1次4片,1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麦冬、五味子。辅料为单糖浆、山梨酸 |
淫羊藿、牡蛎、知母、金樱子、黄柏、车前子、人参、当归、桑椹、核桃仁、鹿茸、补骨脂、续断、首乌藤、白芍、首乌(制)、牛膝、甘草、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心悸症状明显者,应先去医院检查,在医师指导下用药。3.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4.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6.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