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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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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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10ml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48g)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163 |
国药准字Z370207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 ,心悸气短,自汗。 |
温补肾阳,补髓填精。用于因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心悸失眠,小便频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党参、麦冬、五味子。 |
大枣、当归、茯苓、附片、干姜、甘草、枸杞子、海龙、海马、黄芪、鹿茸、麦冬、牡丹皮、牛膝、人参、肉苁蓉、砂仁、山药、蛇床子、熟地黄、水蛭、桃仁、天冬、五味子、羊鞭、淫羊藿。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腥、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