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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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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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含扑热息痛0.1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77 |
国药准字Z22023254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扶助元气,活血祛瘀。主治肝阳上亢,瘀血阻络,痰浊上扰所致(多因于真元不足,瘀血阻络,并有内风)的中风病人,神志不清,语言蹇涩,口角流涎,半身不遂,或手足拘挛,筋骨疼痛,舌苔薄白,脉弦无力。主要用于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溢血后遗症、脑溢血,脑血栓,脑梗塞,脑动脉硬化等。1.脑血栓形成及脑溢血后遗症,表现为突然昏倒,不省人事,苏醒后语言蹇涩,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口角流涎者,可用本方治疗;2.脑供血不足,口服本方,有一定的疗效;3.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表现为肢体疼痛,遇冷加剧,局部患处皮肤不温,甚则手足拘挛,难以伸展,腰酸,可用本方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胃肠不适者慎服。 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及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3.禁止与酒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白芷、续断、防风、川加皮、杜仲、红花、三七、千年健、防已、海风藤、制草乌、对乙酰氨基酚等23味。 |
石菖、胆南星、僵蚕(炒)冰片、石决明、珍珠(豆腐制)、地龙、天麻、猪牙皂、细辛、红参、黄芪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该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该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该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该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该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该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该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性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