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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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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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含扑热息痛0.1g) |
50mg |
生产企业 |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77 |
国药准字H20023856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2.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创伤、劳损后等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100mg(2粒),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胃肠不适者慎服。 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及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 |
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4. 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3.禁止与酒同服。 |
1.过敏者禁用。2.该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白芷、续断、防风、川加皮、杜仲、红花、三七、千年健、防已、海风藤、制草乌、对乙酰氨基酚等23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分子式为C14H10Cl2NNaO2,分子量为318.13。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
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微丸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该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该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该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该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该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该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该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性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