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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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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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含扑热息痛0.1g) |
0.1g |
生产企业 |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77 |
国药准字H13022787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主要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1.治疗关节炎:口服:每次0.1~0.2g,每日3次,饭后服。每日总量不宜超过0.8g。一周后如无不良反应,病情改善可继续服用,剂量应递减至维持量:每次0.1~0.2g﹐每日一次。 2.急性痛风:口服:初量0.2~0.4g﹐以后每6小时0.1~0.2g。症状好转后减为每次0.1g,每日三次,连服三日。 |
副作用 |
1.胃肠不适者慎服。 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及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 |
1. 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水钠潴留﹑水肿﹑皮疹等; 2. 也可引起腹泻﹑眩晕﹑头痛﹑长期大剂量致消化道溃疡及胃肠出血。 3. 偶有引起肝炎﹑黄疸﹑肾炎﹑血尿﹑剥脱性皮炎﹑多型性红斑﹑甲状腺肿﹑粒细胞及血小板缺乏症。 4. 服药一周以上应检查血象。如出现发热﹑咽痛﹑皮疹﹑黄疸及柏油样大便应立即停药。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3.禁止与酒同服。 |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有溃疡病史,水肿,高血压、精神病、癫痫、支气管哮喘、心脏病及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
成分 |
白芷、续断、防风、川加皮、杜仲、红花、三七、千年健、防已、海风藤、制草乌、对乙酰氨基酚等23味。 |
保泰松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该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该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该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该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该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该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该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性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1. 用药时宜忌盐。 2. 服药期间应检查血象,监测肾功能。 3.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超过一周应检查血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