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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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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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毫升 |
0.15克*6粒 |
生产企业 |
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06 |
国药准字H20064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祛风止痒。用于阴道炎因湿热下注所致带下增多、外阴瘙痒。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装入喷雾瓶中,一次喷雾3~5下,一日3~5次。七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 若只需给药1一量次来后需述率量调规给药肌不给酐给表清按下除;除剂,药第酐所量,清及剂调,,此时第次常:日肌剂应应如率节多节二用(ml/分钟) 剂 量>50 常规剂量11~50 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 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小儿 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见的副反应为胃肠道症状,包括恶心、腹痛、腹泻及胃肠胀气;其次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肾功能和血液学参数改变及肝功能异常(见警惕项)。 |
禁忌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苦参、蛇床子、徐长卿、土茯苓、千里光、黄 柏、虎杖、赤芍、花椒、人参叶、甘草、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气清香,涂于皮肤有清凉感。 |
本品内容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 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 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 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 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本品低温时有结晶,使用前请摇匀。喷雾用于外阴或阴道时患者偶有灼热感,请将药液浓度降低一倍后使用。 9. 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