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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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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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克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40 |
国药准字Z2006445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益气固表,养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心脾俱虚,饮食少思,腹胀腹满,少气乏力,心慌心悸,精神倦怠,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草。 |
黄芪、人参、玉竹、蜂王浆。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暗褐色的细小颗粒;气香,味涩、苦、辛。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者,请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所致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