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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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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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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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0072 |
国药准字Z5102155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健脾和胃,消食调中。用于脾胃虚弱,饮食停滞,胸痞腹胀,小儿食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 |
每次6~12克,水煎服,或粉碎后入茶、丸、散等制剂用。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
性状 |
本品为不规则细小块状或粗颗粒状物,表面灰白色至微黄色,粗糙,质脆易碎。有陈腐气,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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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不宜与含有人参的药物同时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妇女月经量多者、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胃痛或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3.哺乳期妇女慎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