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索洛芬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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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洛索洛芬钠胶囊

醋氯芬酸缓释片

规格

60mg*20粒

0.2g*6片/盒
生产企业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8001

国药准字H20090011
说明
适应症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和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不宜空腹服药:

  1、用于适应症1或2时,成人一次60mg(1粒),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粒),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或遵医嘱。

  2、用于适应症3时,成人一次顿服60mg(1粒),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粒)或遵医嘱

口服: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每次0.2g(一片),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据国外文献报道:

  (本项包含不能计算频度的不良反应报告)

  总病例13486例中,报告有副作用的有409例(3.03%)。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重大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率不详):会引起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2)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溶血性贫血,故应进行血液检查并发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3)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4)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详)肾病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详):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消化道出血(发生率不详):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

  7)肝功能障碍(发生率不详)、黄疸(发生率不详):可出现:AST(GOT)、ALT(GPT)和Y-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

  8)哮喘发作(发生率不祥):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

  2.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

  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3.其他不良反应

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及相关文献报道,本品的不良反应有: 1.常见不良反应(1)胃肠道系统失调: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2)肝胆:肝酶升高。 2.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0.1%)(1)一般:头晕。胃肠道系统:胀气、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2)皮肤:瘙痒、皮疹、皮炎、湿疹。(3)代谢和营养: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3.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0.1%)(1)一般: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症状、体重增加。(2)血液: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3)心血管:水肿、心悸、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癜。4.泌尿系统:间质性肾炎。5.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障碍、震颤。6.胃肠道系统障碍方: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7.皮肤:湿疹。8.代谢和营养: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钾血症。

禁忌

以下病症的患者禁止使用:

  1、消化性溃疡患者(因抑制前列腺素生物合成,减少胃血流量,会使消化性溃疡恶化);

  2、严重血液异常患者(有可能引起血小板功能障碍,并使其恶化);

  3、严重肝损伤患者(有肝损伤的副作用报告,并有可能使其恶化);

  4、严重肾损害患者(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等副作用);

  5、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因抑制肾前列腺素生物合成,引起浮肿、循环体液量增加,增加心脏工作量,有可能使症状恶化);

  6、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7、阿司匹林哮喘(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等诱发的哮喘发作)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诱发阿司匹林哮喘发作);

  8、妊娠晚期妇女。

以下患者禁用: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病人服用与本品作用机制相似的非甾体抗炎药如阿斯匹林、双氯芬酸等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者 ;3.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者、或有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他出血或凝血功能障碍者 ;4.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 ;5.妊娠最后3个月期间的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洛索洛芬钠,其化学名称为2-[4-(2-氧代环戊烷-1-基甲基)苯基]丙酸钠二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氯芬酸。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下述患者慎重用药

  (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会使溃疡复发)。

  (2)长期给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米索前列醇可以使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加重,因此连续使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经过并慎重给药)。

  (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易引起溶血性贫血等副作用)。

  (4)肝损伤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使肝损伤恶化或复发)。

  (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含引起浮肿、蛋白尿、血清肌酐上升等副作用)。

  (6)心功能异常患者。

  (7)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8)支气管哮喘患者(会使病情恶化)。

  (9)高龄者。

  2.重要且基本注意:

  (1)应注意抗炎镇痛药的治疗,是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

  (2)本品用于对慢性疾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时,应以下事项考虑:长期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临床检验(尿检查、血液检查及肝功能检查等),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暂停使用并进行相应处理;还应考虑药物疗法以外的治疗方法。

  (3)本品用于急性疾患时,应考虑以下事项:注意须按急性炎症、疼痛及发热程度而给药;原则上避免长期使用同一药物;若有病因疗法,则应采用。

  (4)充分观察患者症状,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有时会出现过度降低体温、虚脱及四肢发凉等,因此对伴有高热的高龄者或合并消耗性疾患的患者,应充分注意观察给药后患者的状态。

  (5)本品有可能掩盖感染症,故用于由于感染引起的炎症时,应合用适当抗菌药并注意观察,慎重给药。

  (6)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剂合用。

  (7)高龄者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应以最小剂量慎重给药。

  3.其它注意事项:

  有报道,长期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可导致女性暂时性的不育。

1.口服时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2.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或有消化道溃疡、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b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功能障碍病史患者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3.轻度、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他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慎用。4.服用非甾体消炎药后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或从事机械操作。5.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患者应经常检查,以防对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的不良影响。6.不推荐儿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