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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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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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g*12片 |
10mg*100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14 |
国药准字Z310204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
祛风解毒、除湿消肿、舒筋通络。有抗炎及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用于风湿热瘀,毒邪阻滞所致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白塞氏三联症,麻风反应,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0~120mg(1~2片)。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片)。 |
口服,按体重每1kg每日1-1.5mg,分三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腹泻、黄疸、转氨酶身高;严重者可出现急性中毒性肝损伤、胃出血。 2.血液系统:白细胞、血小板下降;严重者可出现粒细胞缺乏和血细胞减少。 3.泌尿系统:少尿或多尿、水肿、肾功能异常等肾脏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身高或下降、心电图异常。 5.生殖、内分泌系统:女子月经紊乱、月经量少或闭经;男子精子数量减少、活力下降。 6.神经系统:头份、头晕、嗜睡、失眠、神经炎、复视。 7.其他:皮疹、瘙痒、脱发、面部色素沉着。 |
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1.消化性溃疡患者;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5.对本品过敏者;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禁用;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及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
成分 |
洛索洛芬钠 |
雷公藤多苷。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呈白色 |
本品为浅黄色片至棕黄色,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1.老年患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 5.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查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 6.用药初期从最小剂量开始。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一般连续用药不宜超过三个月。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诊并注意检查血、尿常规,加强心电图和肝肾功能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