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563 |
国药准字Z20050278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
活血行气,止血调经。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妇女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
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经期服用。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 |
禁忌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妊娠、肿瘤、血液病所致出血忌服。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益母草、当归、赤芍、丹参、郁金、牛膝、枳壳、木香、荆芥、干姜、茜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
黄棕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急性大出血患者慎用。如出现急性大出血,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血增加,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妇科器质性疾病(如子宫肌瘤等)所致的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过多服药7天出血不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应去医院就诊。8.月经量多或经期延长伴有气短、头晕、心慌等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