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30粒重3.2g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563 |
国药准字Z13021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
活血调经,逐瘀生新。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经血不调,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桃仁霜、红花、莪术、青皮、当归、丹参、香附(醋炙)、五灵脂、肉桂、大黄。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黑棕色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不宜与含有人参的制剂合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