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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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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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563 |
国药准字Z200259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