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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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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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丸重10.8g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563 |
国药准字Z220229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口服,一次半丸至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红参、鹿茸、西红花、三七、白芍、熟地黄、当归、白术、枸杞子、黄芩、 香附、茺蔚子、川穹、鹿角霜、阿胶、延胡索、鸡血藤膏、红花、益母草、五灵脂、茯苓、柴胡、乌药、砂仁、杜仲、干姜、细辛、川牛膝、肉桂、炙甘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先甜而后苦、涩。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伤风感冒时停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