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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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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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丸重9克 |
生产企业 |
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77 |
国药准字Z230219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理气养血。适用于缓解女性更年期肝肾阴虚所致的五心烦热,腰膝酸软,眩晕,健忘,失眠。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妇女肝郁火盛者禁服。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成分 |
熟地黄、当归、白芍、川芎、山茱萸、牡丹皮、巴戟天、淫羊藿、丹参、益母草、人参、知母等二十味药。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段石决明。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感冒时不宜服用。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