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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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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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丸 |
每丸重3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718 |
国药准字Z14021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肝阳上亢,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清热镇惊,平肝降压。用于胸中郁热,肝阳上亢引起的头目眩晕项强脑胀,心悸多梦,烦躁起急,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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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郁金、黄连、栀子、黄苓、天麻、珍珠母、黄芪、白芍、党参、麦冬、五味子、川芎、牛黄、水牛角浓缩粉、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丸;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性寒,痰湿中阴,清阳不升之眩晕、头痛者忌服。 2.忌食辛辣香燥,肥甘油腻,动火生痰之品。 3.治疗期间,血压降低不明显者,宜配合其他降压药物。 4.无高血压症状时停服或遵医嘱。 5.方中含白芍、党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6.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