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丸重1.1g |
0.34g*60粒/盒 |
生产企业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525 |
国药准字H1095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活血平肝,通络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或肝阳上亢所致的头痛日久、痛有定处,或头晕胁痛、失眠烦躁,舌质暗或有瘀斑;血管神经性头痛、紧张性头痛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饭后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胃部不适,头胀,月经量过多。 |
禁忌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孕妇及月经量过多者禁用。 |
成分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川芎, 天麻。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颈部外伤后遗症及血瘀所致的血管神经性头痛轻症病者 2.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3.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