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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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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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202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53 |
国药准字Z450220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滋补强壮,镇静安神。本品用于身体虚弱,心神不安,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头痛眩晕。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温肾补血。用于风湿骨痛,慢性腰腿痛,肾阳不足及气由亏虑引弱起的贫血,失眠多梦,气短,心悸,多汗,厌食,腹胀,尿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冲酒或开水落解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孕妇和小儿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蜜环茵浓缩液、蜂王浆、蜂蜜、乙醇、苯甲酸钠。 |
肉桂叶、土茯苓、红药、过岗龙、红杜仲、玉郎伞,土生地、三爪龙、白芷、老鸦嘴,干斤拔、砂仁、黄精、牛大力、高山龙、川芎、大芦、土甘草、青藤、五爪龙、万筋藤、首乌藤、当归藤、国方藤,温姜、狮子尾,九牛力,黑老虎根。辅科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深黑棕色至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本品应餐后服用。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食入难化,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感冒发热勿服。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休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按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