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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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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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2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53 |
国药准字Z220237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滋补强壮,镇静安神。本品用于身体虚弱,心神不安,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头痛眩晕。 |
本品补血滋阴,养心安神。用于阴血不足,失眠多梦,心悸不宁,五心烦热,盗汗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蜜环茵浓缩液、蜂王浆、蜂蜜、乙醇、苯甲酸钠。 |
本品酸枣仁(炒)、川芎、知母、麦冬、制何首乌、五味子、丹参、茯苓。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清香,味淡。 |
注意事项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本品应餐后服用。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