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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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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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5g*10瓶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53 |
国药准字Z110208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滋补强壮,镇静安神。本品用于身体虚弱,心神不安,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头痛眩晕。 |
清热平肝,降逆止痛。用于肝热上升引起:头痛脑涨、眩晕耳鸣、烦躁易怒、失眠多梦、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体弱虚寒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蜜环茵浓缩液、蜂王浆、蜂蜜、乙醇、苯甲酸钠。 |
磁石、牛膝、清半夏、酒曲、酒曲(炒)、薄荷脑、冰片、猪胆粉、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紫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本品应餐后服用。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服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3.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如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