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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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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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80g |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55 |
国药准字Z440229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滋补强壮,镇静安神。本品用于身体虚弱,心神不安,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头痛眩晕。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克(5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蜜环茵浓缩液、蜂王浆、蜂蜜、乙醇、苯甲酸钠。 |
熟地黄、山药、金樱子、酸枣仁(炒)、首乌藤、女贞子、菟丝子(制)、牛大力、茯苓、珍珠母、白芍(炒)、丹参、制何首乌、黄精(制)、五味子、五指毛桃。辅料为炼蜜,包衣辅料为药用炭、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本品应餐后服用。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