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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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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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g |
1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60 |
国药准字Z36020631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化瘀生新。用于血瘀气滞引起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量少色暗。 |
活血明目舒筋。用于血瘀筋脉阻滞所致的青少年远视力下降、不能久视;青少年假性近视症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滴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青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 |
夏天无提取物、天然冰片。辅料为:玻璃酸钠、氯化钠、无水磷酸二氢钠、无水磷酸氢二钠、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乙醇、依地酸二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棕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最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为青少年近视眼外用药物,忌内服。2.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等症状患者慎用。3.用药后如症状加重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