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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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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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10袋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14 |
国药准字Z200534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量少、后错,带下。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或将药丸加适量开水溶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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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白芍、鳖甲、川芎、丹参、当归、地黄、甘草、黄芪、鹿角胶、鹿角霜、牡蛎、芡实、人参、桑螵蛸、山药、熟地黄、天冬、乌骨鸡、香附、银柴胡。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丸;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