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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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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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10袋 |
每袋6g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14 |
国药准字Z530214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凝滞,子宫寒冷,月经量少、后错,痛经,白带量多,小腹下坠,不思饮食。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党参、白术(麸炒)、当归、杜仲(盐制)、肉桂、阿胶(蛤粉烫)、黄芩(酒制)、艾叶(醋制)、熟地黄、白芍、延胡索(醋制)、白薇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或大蜜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