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0.3gx10粒x3板/盒 |
生产企业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956 |
国药准字Z230211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乙醇、糊精、糖粉。 |
三七、红花、黄瓜子(炒)、土鳖虫、当归、自然铜(煅)、冰片、续断、落新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