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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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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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121 |
国药准字Z140203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产后腹痛。 |
艾附暖宫丸,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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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艾叶(炭)、香附(醋炙)、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芎、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注意事项 |
1. 孕妇禁用。 2. 忌食生冷食物。 3. 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 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注意保暧。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