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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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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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10g/袋 |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52 |
国药准字Z20044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清热燥湿,行气活血,柔肝止痛。用于湿热内蕴、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症见脘腹隐痛、饱胀反酸、恶心呕吐、嘈杂纳减;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三叉苦、九里香、两面针、木香、黄芩、茯苓、地黄、白芍。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胃寒患者慎用。2.忌油腻、生冷、难消化食物。3.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4.糜烂性、萎缩性等慢性胃炎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及糖尿病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慢性胃炎患者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