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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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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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52 |
国药准字Z150203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