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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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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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45粒重7.5g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200540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调气和血,逐瘀生新。用于气滞血瘀,症瘕积聚,行经腹痛,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用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7.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香附、益母草、当归、熟地黄、白芍、柴胡、川芎、延胡索、乌药、红花、干漆(炭)、三棱、莪术、艾叶(炭)、牡丹皮、丹参、乌梅。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恒金醋制香附丸为黑褐色小蜜丸;气微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