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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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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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10930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理气消胀,和胃止痛。主治气滞型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窜及两胁,得嗳气或矢气则舒,情绪郁怒则加重,胸闷食少,排便不畅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用适量开水冲服,搅拌至全溶。若放置时间长有少量沉淀,摇匀即可。一次1袋,一日3次。15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口干,嘈杂。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紫苏梗、香附、陈皮、香橼、佛手、枳壳、槟榔、炒鸡内金。辅料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稳定,切勿恼怒。 2.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