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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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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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袋装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220244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