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410219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红花、丹参、延胡索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 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