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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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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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9gx10丸/盒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220221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本品温中行气﹐健胃消食。用于寒郁气滞或饮食所至的消化不良﹐恶心呕吐﹐嗳气吞酸﹐胀满﹐胃脘疼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有山楂﹑香附﹑白术﹑ 茯﹑槟榔﹑莱菔子﹑草豆蔻﹑麦芽﹑六神曲﹑陈皮﹑枳壳﹑木香 ﹑广藿香 ﹑甘草﹑高良姜﹑豆蔻﹑青皮﹑官桂﹑砂仁﹑丁香。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 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 哺乳期妇女慎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