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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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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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粒装0.4克。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顺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200257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苗医:中医:清热养胃,行气止痛。用于胃热气滞所致的脘腹热痛,胸胁胀满,食欲不振,嗳气吞酸,以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仙人掌、木香、蜘蛛香、陈皮、刺梨、枯萝卜。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特异;味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