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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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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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109600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活血化瘀,行气通络。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视物不清、突然不见症;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的吸收期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有出血倾向者、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出血期患者以及孕妇禁用。参见注意事项。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丹参、当归、川芎、桃仁、红花、柴胡、枳壳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出血倾向者、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出血期患者以及孕妇禁用。 2.阴虚阳亢者慎用。 3.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口干舌燥症状。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出、凝血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