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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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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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399 |
国药准字Z19990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健脾益肾,润肠通便。用于脾肾不足,肠腑气滞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秘结或排便乏力,神疲气短,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原发性习惯性便秘、肛周疾患所引起的便秘见以上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腹痛,腹泻及皮疹。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孕妇禁服,实热便秘者禁服。 |
成分 |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白术(炒)、肉苁蓉、当归、桑椹、枳实、芦荟。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辛、苦、涩。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肛周疾患应注意治疗原发疾病。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