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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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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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10g |
每丸重1g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省通天河藏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国药准字Z200545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消炎止痛,愈疮疡,除黄水。用于痹病,“冈巴”病,四肢关节红肿疼痛,伸屈不利,湿疹,牛皮癣,陷蚀癣,疠痛,亚玛虫病及麻风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口服。一次3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 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因为本品具有抗胆碱作用,而且外用后可在血中检出本品,因此对于未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潴留倾向者、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损伤者以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2.既往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孕妇慎服,运动员慎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是盐酸多塞平。 |
藏党参、川贝、决明子、高山紫堇、渣驯膏、藏菖蒲、宽筋藤、诃子、手参、毛诃子、人工麝香、乳香、黄葵子、安息香、儿茶、巴夏嘎、余甘子、木香。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
部分患者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紫,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