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埃克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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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埃克替尼片

盐酸厄洛替尼片

规格

125mg

150mg
生产企业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61

H2016039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疗主要是指以铂类为基础的联合化疗。该适应症主要基于一项随即、对照、双盲研究中显示出盐酸埃克替尼(以下简称埃克替尼)对于这类患者无进展生存期的疗效不劣于吉非替尼,进一步的总生存数据尚在收集中。

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5mg(1片),每天三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高热量食物可能明显增加药物的吸收(见【药代动力学】)。

剂量调整:当患者出现不能耐受的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时,可暂停(1~2周)用药直至症状缓解或消失;随后恢复每片125mg(1片),每天三次的剂量;对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低于100 IU/L]的患者可继续服药但应密切监测;对氨基转移酶升高比较明显(ALT及AST在100 IU/L以上)的患者,可暂停给药并密切监测氨基转移酶,当氨基转移酶恢复(ALT及AST均低于100 IU/L,或正常)后可恢复给药(见【不良反应】)。

目前尚无针对特殊人群包括老年、儿童、孕妇或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研究结果。

对在不同年龄的性别等患者血药浓度资料分析结果显示患者的血药浓度不受年龄和性别等因素的影响(见【老年用药】),故不推荐根据年龄和性别调整剂量。

必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并仅在国家肿瘤药物临床试验基地或三级甲等医院使用。厄洛替尼单药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推荐剂量为150mg/日,至少在进食前1小时或进食后2小时服用。持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无证据表明进展后继续治疗能使患者受益

副作用

埃克替尼的安全性评估是基于312例晚期NSCLC患者的研究数据,包括224例接受125mg每天三次剂量的治疗。总体上埃克替尼耐受性良好。Ⅲ期临床试验(ICOGEN)最常见不良反应为皮疹(39.5%)、腹泻(18.5%)和氨基转移酶升高(8.0%),绝大多数为Ⅰ~Ⅱ级,一般见于服药后1-3周内,通常是可逆性的,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消失。表1列出了在ICOGEN试验中报道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皮疹和腹泻,3/4度皮疹和腹泻的发生率分别为9%和6%,皮疹的中位出现时间是8天,腹泻中位出现时间为12天。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腹泻、食欲减低、疲劳、呼吸困难、咳嗽、恶心、感染、呕吐、口腔炎、瘙痒、皮肤干燥、结膜炎、角膜结膜炎、腹痛。肺毒性:有较少的报道提示在接受Tarceva治疗的NSCLC患者或其他实体瘤患者中可出现严重的间质性肺病(ILD),甚至导致死亡。在随机对照研究中,ILD的发生率是0.8%,并且这一发生率在Tarceva治疗组和安慰剂组是相同的。报道的ILD包括:肺炎、间质性肺炎、间质性肺病、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肺纤维化、急性呼吸应激综合征和肺渗出。症状发生于治疗后5天~超过9个月,中位发生时间为47天。多数患者常有混杂因素导致ILD发生,如:之前有化疗/放疗、原有实质性肺疾病、肺转移或肺部感染。当有新出现的、难以解释的肺部症状,例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等,需进行检查评价,一旦诊断ILD,应停止继续使用Tarceva,并采取适当治疗。肝毒性:Tarceva治疗可引起无症状的肝转氨酶升高,因此,治疗期间应定期复查肝功能,包括:转氨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减量或停药。肝功能损害常为暂时性的或伴有肝转移。较少报道有胃肠道出血,常发生于同时应用华法林的患者,所以,同时服用华法林或其他抗凝剂的患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老年患者: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在年轻人和老年患者中无明显差异,因此,应用于老年患者时不建议调整剂量。

禁忌

已知对该药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对及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埃克替尼。

每片内含100mg厄洛替尼(以盐酸厄洛替尼形式存在)。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薄膜衣片,去除包衣后显类白色。

本品为圆形、双凸、白色包衣片,一面印有棕色"T"和"100",另一面空白。

注意事项

1.据文献报道,接受吉非替尼和厄洛替尼治疗的东方人群间质性肺病(ILD)发生率分别为2-3%和1-2%。在ICOGEN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发生间质性肺病。间质性肺病患者通常出现急性呼吸困难,伴有咳嗽、低热、呼吸道不适和动脉血氧不饱和等。短期内该症状可发展的很严重,并致患者死亡。放射学检查常显示肺浸润或间质有毛玻璃样阴影。

2.已观察到少数患者一过性肝氨基转移酶升高(见【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特别是在用药的前一个月内。肝脏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的患者应慎重本品,氨基转移酶中度升高或以上的患者需暂停用药,监测氨基转移酶直至其身高缓解会消失可恢复用药(见【用法用量】)。

3.如以下情况加重,应即刻就医:新的急性发作或进行性加重的呼吸困难、咳嗽;严重或持续的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

4.对驾驶及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在本品治疗期间,可出现乏力的症状,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在驾驶或操纵机器时应给予提醒。

必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并仅在国家肿瘤药物临床试验基地或三级甲等医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