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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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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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5ml |
30mg |
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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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224 |
国药准字H2005512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低CD4(小于200CD4淋巴细胞/mm3)广泛皮肤粘膜内脏疾病的艾滋病相关的卡波氏肉瘤(AIDS-KS)病人。本品可用作一线全身化疗药物,或者用作治疗病情有展进的AIDS-KS病人的二线化疗药物,也可用于不能耐受下述两种以上药物[长春新碱、博莱霉素和多柔比星(或其他蒽环类抗生素)]联合化疗的病人。诱导多种恶性肿瘤的缓解,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软组织和骨肉瘤、儿童恶性肿瘤及成人实体瘤,尤其用于乳腺癌和肺癌。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 型)。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为每2-3周静脉内给药20mg/m2,给药间隔不宜少于10天,因为不能排除药物蓄积和毒性增强的可能。病人应持续治疗2-3个月以产生疗效。为保持一定的疗效,在需要时继续给药。本品用25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禁止大剂量注射或给用未经稀释的药液。建议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滴注管相连接以进一步稀释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血栓形成和外渗危险。本品禁用于肌肉和皮下注射。肝功能不全病人:对少数肝功能不全病人(胆红素值达4mg/dl)给予20mg/m2本品,血浆清除率和清除半衰期未见变化。然而在取得进一步的经验之前,根据以往盐酸多柔比星的使用经验,对于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给药量要减少。建议当胆红素高于以下数值时考虑减少用量:血清胆红素1.2-3.0mg/dl,用常用量的;大于3mg/dl时用常用量的。肾功能不全病人:由于多柔比星由肝脏代谢和经胆汁排泄,故使用本品时剂量不需作调整。脾切除病人:目前尚无本品用于脾切除病人的经验,故不推荐使用。 |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至120mg。 建议于早餐时服用。 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 首次剂量 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 — 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 — 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 * 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格列齐特80 mg: 格列齐特80 mg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片一片。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 * 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其它口服降血糖药物: 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代替其它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 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0 mg较好。然后如前述按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 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需有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进行调整。 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 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 * 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 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与双胍类,a葡萄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 格列齐特缓释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可合并胰岛素治疗。 * 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 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 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 * 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 — 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 — 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 — 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 — 严重血管性疾病(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骨髓抑制和口腔溃疡:存在骨髓抑制和口腔溃疡时不可重复使用本品,后者可能存在口腔烧灼感的先兆症状,出现症状时应不再使用。多柔比星使用后10天左右可出现明显的骨髓抑制,故不管是血液疾病或非血液疾病患者都应常规监测血象。心脏毒性:心脏毒性可表现为心动过缓,包括室上性心动过缓和心电图改变,建议常规监测心电图,对已有心功能损害的患者需格外小心,累积剂量超过450-500mg/m2时须特别小心,超过该剂量水平时,发生不可逆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危险性大大增加。当考虑多柔比星的用药总量时,应对患者以往或同时使用其他有明显心脏毒性药物,如高剂量静脉给药的环磷酰胺,纵隔放疗或相关的蒽环类化合物如柔红霉素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已证实每周给予多柔比星比每3周给予多柔比星的心脏毒性要低,这样可允许患者得到较高的累积剂量的治疗。必须注意心力衰竭可在用药后几周出现,且可能对治疗无反应。建议检测基础心电图,并在用药期间和用药后即刻做心电图随访。一过性心电图改变,如T波低平,S-T段下降和心律失常,并不认为是停止使用药物的指征。现在认为QRS波降低是心脏毒性较为特异的表现。如果出现这个变化,须慎重权衡继续用药治疗的益处及发生不可逆性心脏损害的危险两者间的关系。严重的心力衰竭可突然发生,而预先无心电图改变。胃肠道反应:呕吐、恶心和腹泻也可发生。其他:肝肾功能异常,脱发也是常见现象,包括干扰胡子的生长,不过停药后所有的毛发可恢复正常生长。 |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 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 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 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 极度饥饿, 恶心, 呕吐, 倦怠, 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 抑郁,精神错乱, 视觉及语言障碍, 失语, 震颤, 不全性麻痹, 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 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 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 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 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低到最低。 罕见的不良反应: —皮肤和皮下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泡。其他磺脲类药物,极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 —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 —肝-胆障碍:肝酶水平增高(ALT,AS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中止治疗。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全(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 —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他成份过敏的病人。也不能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对于使用α干扰素进行局部或全身治疗有效的AIDS-KS病人,禁用本品。 |
- 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 1 型糖尿病; - 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 应用咪康唑治疗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哺乳期(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桔红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心脏损害:所有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均须经常进行心电图监测。发生一过性心电图改变如T波平坦,S-T段压低和心律失常等时不必立即中止本品治疗。然而,QRS复合波减小则是心脏毒性的重要指征。当出现这一改变时,应考虑采用检测蒽环类药物心脏损害最可靠的方法进行检查,如心肌内膜活检。骨髓抑制:许多使用本品治疗的AIDS-KS病人均有艾滋病或许多合用药物等引起的基础骨髓抑制。对于这类病人,骨髓抑制看来是剂量限制性不良反应。由于可能发生骨髓抑制。故在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计数,至少在每次用药前作检查。持续性骨髓抑制可导致重复感染和出血。糖尿病人:应注意本品每瓶内含蔗糖,而且滴注时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对驾车和操作机器的影响:虽然至今的研究中本品并不影响驾驶能力,但使用本品偶尔出现(<5%)头晕和嗜睡。所以有上述反应的病人应避免驾车和操作机器。 |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 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 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 下列因素将促进低血糖的发生: - 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 - 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改变食物; - 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 - 肾功能不全; - 严重肝功能不全; - 格列齐特缓释片服用过量; - 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低减;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 - 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肾与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格列齐特之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学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续时间长,应进行适当的处理。 需向患者说明的资料:应向患者和其家属解释清楚低血糖的危险性,包括症状、治疗以及引起低血糖的原因。并告诉患者遵守饮食治疗,按时运动及监测血糖水平的重要性。 血糖不平衡:患者有下列任何情况, 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可使血糖浓度受到影响:发热、外伤、感染、外科手术。某些情况可能需要应用胰岛素。所有口服降糖药,包括格列齐特,长期应用时,药效对许多病人都会减弱。这可能由于糖尿病的严重程度进展,或者是由于对治疗的反应减低,这种现象称为继发性失效,应与原发性失效区分,后者指该药物指定为对某一患者作为非常前期治疗而证明是无效者。在将患者定为继发性失效前必须考虑适当调整剂量以及监督其饮食治疗和运动。 实验室检查: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或空腹血糖水平)是评估降糖疗效较好的指标。自我监测血糖是非常有效的。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在驾驶和/或操作机器时患者应警惕低血糖症状,特别是在开始治疗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