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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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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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100m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河北立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414 |
国药准字H20150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适用于减轻中度或重度疼痛,包括术后急性疼痛和与肿瘤相关的慢性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遵医嘱口服。 成人一次50mg,一日3~4次。 严重疼痛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加量,如术后镇痛:初次100mg,2小时后加服100mg,4~5小时后再加100mg,然后按照常规剂量服用。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盐酸替利定可能引起恶心、呕吐、便秘、困倦、精神错乱、口干、出汗、颜面发红、眩晕、心动过缓、心悸、体位性低血压、体温过低、不安、情绪变化和瞳孔缩小。可能有排尿困难、输尿管或胆管痉挛。颅内压可能升高。可能发生荨麻疹和瘙痒。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应用本药后有血压升高史者、头部损伤者、颅内压升高者、急性酒精中毒者、胆道术后者、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发绀或其它呼吸功能严重紊乱者、心肌缺血、心力衰竭者、卟啉症、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中断治疗不到14天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替利定 其化学名称为:(1RS,2SR) -2-(二甲基氨基) -1-苯基-3-环己烯-1-羧酸乙酯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应用本品前首先应考虑到出现呼吸抑制的严重性。 根据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止痛治疗指导原则》中关于癌症疼痛治疗用药个体化的规定,对癌症病人镇痛使用本药应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剂量。 甲状腺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肝功受损、前列腺肥大或休克患者应慎用盐酸替利定。肠道炎症或梗阻患者应慎用。老年患者和疲惫患者剂量应减少。 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乙醇,麻醉药、安眠镇静药、神经镇静药如酚噻嗪类合用,盐酸替利定的抑制作用会增强。 盐酸替利定反复给药可能产生药物滥用和依赖。有报道过发生接触性皮炎。 服用盐酸替利定的患者不应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或者饮用含酒精饮料。肾功损伤患者应减少剂量。 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确定安全性,建议不用。分娩时使用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 尚未确定安全性,建议不用。分娩时使用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 【儿童用药】 暂无儿童用药数据。 【老年用药】 遵医嘱减少药量。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可致呼吸抑制及其它重要功能的抑制,尤其儿童可能产生惊厥。对药物过量可对症和支持疗法。包括重复剂量的纳洛酮解毒,胃肠道灌洗,呕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