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蝶呤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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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氨蝶呤片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

规格

2.5mg

1mg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205

国药准字H20065857
说明
适应症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

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

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2.恶性淋巴瘤。

3.生殖细胞肿瘤。

4.小细胞肺癌,尤文肉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

5.乳腺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消化道癌、黑色素瘤及多发性骨髓瘤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10mg(2-4片),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100mg(20-40片)。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20mg/m[sup]2[/sup](6-8片),每周一次。

成人剂量1~2mg (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 mg。儿童 75ug/kg或2.0mg/m2,每周一次静脉注射或冲入。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假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

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

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

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

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

7.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1)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 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 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坏,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 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   (2)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   (3)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   (4)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禁忌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每片甲氨喋呤2.5mg。

硫酸长春新碱。

性状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状或无定形固体,有引湿性,遇光或热易变黄。

注意事项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

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sup]3[/sup]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sup]3[/sup]时不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