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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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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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3片*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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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62 |
国药准字Z420220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
本品泻火,疏肝,和胃,止痛。用于肝火犯胃,脘胁疼痛,口苦嘈杂,呕吐酸水,不喜热饮。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海马、三七、血竭、红花、川芎、香附、白芷、栀子、官桂樟脑、薄荷脑、冰片。 |
本品成分为黄连﹑吴茱萸。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有孔或无孔的片状橡胶膏;气特异。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特异,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 脾胃虚寒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