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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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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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3片*2袋 |
100ml:3.2g |
生产企业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62 |
国药准字H1999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1-3岁(体重12-15公斤)一次用量3ml;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8ml;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海马、三七、血竭、红花、川芎、香附、白芷、栀子、官桂樟脑、薄荷脑、冰片。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有孔或无孔的片状橡胶膏;气特异。 |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味甜,水果香味。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