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更昔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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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规格

0.25g

0.25g
生产企业

上海华源药业(宁夏)沙赛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223

国药准字H2005599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仅用于: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 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用法用量

对于肾功能正常者:

治疗CMV视网膜炎的标准剂量:

初始剂量:5mg/kg,每12小时一次,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连用14-21天。

维持剂量:5mg/kg,每天1次,7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或者6mg/kg,每天1次,5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

预防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

初始剂量:5mglkg,每12小时一次,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连用7-14天。

维持剂量:5mg/kg,每天1次,7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或者6mg/kg,每天1次,5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

特殊用药指导

肾功能不全者:

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参照下表中更昔洛韦溶液推荐剂量和用药间隔的调整;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剂量不可超过1.25mg/kg,每周3次,在血液透析后进行。本品需在血液透析完成后短时间内给药,因为血液透析可减少大约50%的血浆浓度。

由于对肾功能不全病人推荐使用调整剂量,其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水平应密切监控。

患者的监测:由于接受更昔洛韦的患者发生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的频率高(见不良事件),建议经常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特别是以前使用更昔洛韦或其他核苷类拮抗剂出现血细胞减少者,或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1000个/μL者。对肾功能不全患者,需仔细依照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见剂量和用药方法)

减量: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减低剂量。对于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和/或血小板减少的患者考虑减量(见不良事件)。更昔洛韦不可用于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ANC小于500个/μL)或严重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小于25000个/μL)的患者。

本品的配制方法:首先根据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将之溶解,浓度达50mg/ml,再加入到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静脉滴注,滴注浓度不能超过10mg/ml。

注意:本品仅供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本品使用时不可静脉快速注射或静脉推注,不可超过推荐剂量,不可超过推荐的滴注速率。

1. 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 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 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3. 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 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副作用

据资料介绍,接受静脉注射更昔洛韦或口服更昔洛韦治疗的病人不良反应详细情况如下:

AIDS患者:

3个对照、随机,Ⅲ期比较更昔洛韦注射制剂和口服制剂对CMV视网膜炎维持治疗的临床试验已经完成。在这些试验中,有9%的患者由于不良事件提前终止了更营洛韦注射剂和口服制剂的治疗。在1项安慰剂对照、随机、Ⅲ期试验中,由于不良事件,并发疾病发生或恶化,或化验检查异常而提前终止治疗者在更昔洛韦口服制剂组为19.5%,安慰剂组为16%。这些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化验检查和不良事件总结如下:

不良事件:下表显示了在3个接受更昔洛韦注射制剂和口服制剂的对照临床试验和一个使用更昔洛韦口服制剂与安慰剂对照预防CMV病的临床试验中,报告率大于或等于5%的不良事件。

以下事件在试验中出现频率高,但其在安慰剂治疗的个体发生率相同或更高:腹痛、恶心、腹胀、肺炎、感觉异常、皮疹。

视网膜剥离:视网膜剥离在CMV视网膜炎个体接受更昔洛韦治疗前和初始治疗后均有发生。与更昔洛韦治疗关系尚未知。视网膜剥离发生在11%的更昔洛韦静脉治疗的患者及8%更昔洛韦口服治疗的患者。CMV视网膜炎患者应经常进行眼科检查,以监测患者视网膜的状况并发现任何其他视网膜病变。

器官移植受体

有3个更昔洛韦注射制剂的对照临床试验和1个更昔洛韦口服制剂的对照临床试验评价其在器官移植受体预防CMV病。这些研究中的化验检查和不良事件报道总结如下。

实验室检查:下表显示观察到的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症的发生率:

下表是这些对照临床试验中血清肌酐升高的发生率

在4个试验中的3个,患者接受更昔洛韦注射制剂或口服制剂比安慰剂组出现血清肌酐水平的升高。这些试验中的大多数患者同时接受环孢素治疗。对肾功能损害的机制尚不清楚。

但是,在更昔洛韦注射制剂或口服制剂治疗中密切监测肾功能是必要的,特别是那些同时接受可能引起肾毒性药物的患者。

一般反应:

在对AIDS或器官移植受体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考虑“很可能”或”可能”与更昔洛韦注射制剂或口服制剂有关的其他不良事件如下:

全身反应:腹部增大,衰弱,胸痛,水肿,注射部位炎症,不适,疼痛

消化系统:肝功能异常,溃疡性胃炎,便秘,消化不良,打嗝

血液和淋巴系统:全血细胞减少

呼吸系统:咳嗽增加,呼吸困难

神经系统:梦境异常,焦虑,神志错乱,抑郁,眩晕,口干,失眠,嗜睡,思维异常,震颤

皮肤和附属器:脱发,皮肤干燥

特殊感觉:视觉异常,味觉倒错,耳鸣,玻璃体病变

代谢和营养异常:肌酐增加,ALT增加,AST增加,体重减轻

心血管系统:高血压,静脉炎,血管张力下降

泌尿生殖系统:肌酐清除率降低,肾衰,肾功能异常,尿频

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腿抽筋,肌痛,肌无力

接受更昔洛韦的患者出现以下不良事件可能是致命的,胃肠穿孔,多器官衰竭,胰腺炎和脓毒血症。

更昔洛韦注射制剂或口服制剂上市后临床应用中报道的不良事件

以下事件是在该药品批准后使用中确定的。由于它们是来自未知样本的人群的自发报告,因此无法预计其发生率。

酸中毒,过敏反应,关节炎,支气管痉挛,心搏停止,心脏传导异常,白内障,胆石症,胆汁郁积,先天异常,眼干,感觉迟钝,言语障碍,甘油三脂水平增高,脑病,剥脱性皮炎,锥体外系反应,面瘫,幻觉,溶血性贫血,溶血性尿毒症,肝衰竭,肝炎,高血钙,低血钠,血清ADH异常,不育,肠道溃疡,颅内高压,易怒,记忆丧失,嗅觉丧失,骨髓病,动眼神经麻痹,外周组织缺血,肺纤维化,肾小管病变,横纹肌溶解,Stevens-Johnson综合征,卒中,睾丸发育不良,尖端扭转(Torsades de Pointes),脉管炎,室性心动过速。

1.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 2.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 3. 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禁忌

对更替洛韦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更昔洛韦。化学名称:9-(1,3-二羟基-2-丙氧甲基)-鸟嘌呤。 分子式:C9H12N5O4?分子量:255.23?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性状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有引湿性。

本品为白色粉末或疏松块状物。

注意事项

患者须知

所有患者需被告知更昔洛韦的主要毒性为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必要时需进行剂量调整,包括停药。应强调在治疗中密切接受血细胞计数检查的重要性。需通知患者更昔洛韦与测定血清肌酐水平有关。

应警告患者更昔洛韦在动物引起精子生成减少并可能对人类造成生殖力损害。

应警告可能妊娠的女性更昔洛韦可能造成胎儿损害,不建议妊娠使用。建议可能妊娠的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时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男性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90天应避孕。

应警告患者更昔洛韦在动物可以引起肿瘤。虽然没有对人类进行相关研究的资料,更昔洛韦应被认为是一种潜在的致癌物。

所在HIV阳性患者:这些患者可能正在接受齐多夫定(Zidovudine)治疗。需警告患者同时使用更昔洛韦和齐多夫定有一些患者不耐受,可能引起严重的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患者可能正在接受去羟肌苷( Didanosine)治疗。需警告患者同时使用更昔洛韦和去羟肌苷可能引起血清去羟肌苷浓度显著提高。

HIV阳性伴CMV视网膜炎患者:更昔洛韦不是CMV视网膜炎的治愈药物,免疫损伤的患者在治疗中和治疗后可能持续经历视网膜炎的发展过程。需建议患者在接受更昔洛韦治疗期间最少4至6周进行1次眼科随访检查。有些患者可能需要更频繁的随访。

器官移植受体:应警告器官移植受体,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的器官移植受体肾损害的发生率高,特别是合并使用肾毒性药物者,如环孢素和两性霉素B虽然此毒性反应的特异性机制尚未确定,且大多数病例为可逆反应,但在同一试验中接受本品的患者比接受安慰剂的患者肾损害的发生率高,提示本品起重要作用。

实验室检查

由于接受本品的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的频率高,推荐定期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检查。特别是以往使用更昔洛韦或其他核苷类拮抗剂出现白细胞减少或在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个/μL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检查。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μL以下或血小板计数在2500/μL以下时应当暂停用药。直至中性粒细胞增至750/μL以上时方可重新给药。

在评价更昔洛韦的临床试验中均可观察到血清肌酐水平增加。在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血清肌酐和肌酐清除率以进行必要的剂量调整。

更昔洛韦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

1. 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 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 3. 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 4. 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 5. 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 6. 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 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 7. 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 8. 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 9. 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 10. 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 11. 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