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氨磷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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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氨磷汀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规格

0.4g(按无水物计)

0.4%(氟尿嘧啶)
生产企业

开封明仁药业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488

国药准字H13023412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本品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1 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 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2 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 ,溶于0.9% 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3 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 5-HT3受体拮抗剂。

4 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 基线收缩压(mmHg) <100  100~119 120~139 140~179 ≥ 180 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mmHg) 20 25 30 40 50 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5~7.5g,每日口服40~80mg,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1.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 2.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 3.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 4.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1.本品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2~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1 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 2 对本品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因由猝死危险。发生心血管反应(心率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的患者禁用。

成分

主要成分:S-2-[3-氨丙基胺]乙基硫代磷酸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尿嘧啶﹑人参多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本品为乳白色或淡黄色混悬液体。

注意事项

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 2.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本品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