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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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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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g/瓶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780 |
国药准字Z450215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热,固经止带。用于阴虚血热,月经先期,经血量多、色紫黑,白带量多。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辛辣、生冷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关黄柏、酒黄芩、麸炒椿皮、醋香附、炒白芍、醋龟甲。辅料无。 |
西青果。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黄棕色的球形或类球形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涩。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 |
1.忌辛辣、油腻、厚重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