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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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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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粒 |
0.1g*10粒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07 |
国药准字H200104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燥“协日乌素”,散瘀。 用于游痛症,关节炎,类风湿。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驴血粉、檀香、紫檀香、苦参、栀子、闹羊花、人工牛黄、西红花、草果、白豆蔻、紫花地丁、川楝子、人工麝香、漏芦花、石膏、玉簪花、肉豆蔻、苘麻子、枫香脂、草决明、木棉花蕊、木棉花瓣、诃子、丁香、杜仲。 |
尼美舒利。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水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服药期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心跳缓慢,血压下降,立即停止用药。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