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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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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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粒 |
1g:0.025g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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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07 |
H20150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燥“协日乌素”,散瘀。 用于游痛症,关节炎,类风湿。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驴血粉、檀香、紫檀香、苦参、栀子、闹羊花、人工牛黄、西红花、草果、白豆蔻、紫花地丁、川楝子、人工麝香、漏芦花、石膏、玉簪花、肉豆蔻、苘麻子、枫香脂、草决明、木棉花蕊、木棉花瓣、诃子、丁香、杜仲。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水丸;气微香,味微苦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服药期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心跳缓慢,血压下降,立即停止用药。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