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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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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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ml |
每支装8ml。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84 |
国药准字H120207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4-6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粘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禁用于深Ⅱ°以上的烫伤(尤为水疮破后易产生刺激疼痛)。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桉油、丁香酚。辅料为液状石蜡、叶绿素、香精。 |
盐酸萘甲唑林、硼酸、硼砂、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防腐剂适量 、水适量。 |
性状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呢个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